各二级学院、市(厅)级以上科研平台:
近期,安徽省教育厅发布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7﹞126号),现将本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市(厅)级以上科研平台对照通知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冰秋
联系电话:2875826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17年9月30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