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刚收到宿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宿人社明电﹝2017﹞93号),2017-2018学年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由150元/人·年调整至180元/人·年。
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在缴费卡存学费时,在原来基础上多存30元。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宿人社明电﹝2017﹞93号)
学生处 财务处
2017年8月23日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教育园区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邮编:234000 电话(传真):0557-2871003(工作时间);0557-2875008(非工作时间) 招生咨询:0557-287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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