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17〕4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进入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阶段,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5号)和《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 7号)文件精神,加强实习教学的过程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现就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实习教学工作,确保其顺利实施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领导组,组员包含实验室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定期开会研究决策,制定“毕业实习教学”具体管理规定等。
二、科学制定毕业实习教学实施内容及实施方案,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在二级学院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领导组的统筹安排下,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分专业制定完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科学制定毕业实习内容(注意实习内容与专业结合度要高),合理安排实习各环节具体时间(师范专业的集中教育实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在毕业实习开始前要精心制订出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到每位学生。具体包括:形式和内容、时间和场所、组织领导、指导教师、过程质量监控、学生安全管理等。分散实习的学生要认真填写分散实习申请表。
三、切实加强毕业实习教学的过程管理,确保其取得实效
1.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毕业实习工作实施细则,对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对于“3+1”人才培养模式,毕业实习的周数建议为12周,对于 “3.25+0.75”人才培养模式,毕业实习的周数建议为8周。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共12周,具体内容详见“2018届毕业生教育实习方案”。
2.做好学生实习单位落实工作:应有一定数量的学生落实到签定协议的校外实训基地实习。历届毕业生实习过的单位和已有毕业生在工作的单位,要大力发展为校外实训基地实习,保持校企间密切合作。
3.做好校内、校外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明确职责。
4.组织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重要性,宣布实习要求和各项实习规定,对学生进行实习生安全教育,安排布置具体工作。
5.建立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实习生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6.定期巡查、检查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7.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形式的实习教学,分类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做好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8.师范专业集中教育实习的具体要求及安排详见教务处“2018届毕业生教育实习方案”。
9.做好实习材料归档工作。包括:(1)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等;(2)分散实习学生的分散实习申请表;(3)填写规范的专业实习管理手册;(4)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情况一览表(具体到每个学生),实习成绩一览表(具体到每个学生)和实习成绩分析表等;(5)学生在毕业实习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要妥善保存,在实习结束后交专业教研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交二级学院存档。
教务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