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0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的要求,为深入学习标准,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党建工作,使每位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以及全体学生党员全面了解、熟悉新的标准,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7年4月20日-4月30日
二、学习对象
各学院党总支秘书、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全体学生党员
三、学习形式及要求
1.充分认识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重要意义。此次标准发布旨在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2.专题学习研讨。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以讨论会等形式开展新标准的专题学习,要求能全面了解、深入理解新标准,并按新标准开展党建事务。
3.推动工作开展。各学生党支部要以学习新标准为契机,规范本学院的学生党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请各学院党总支将各学生党支部学习情况形成总结材料,重点是提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4月30日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人:张玮 ; 联系电话:287101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0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问答
组织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