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安徽省2016年度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暨推荐参评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7】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17年2月13日下午4: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安徽省2016年度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暨推荐参评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6】40号)
学 生 处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