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根据《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皖教财[2018]12号文件精神及审计工作的要求特进行本年度清查盘点工作,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负责做好。具体任务、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盘点范围
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已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
二、盘点要求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管辖、使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核对并清理,并对价值量大、易出管理漏洞的固定资产进行重点清查盘点:特别是本部门人员变动包括调出、辞职、离退休等离岗人员使用的资产也要进行清查盘点。请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资产清查盘点表,对使用人及存放地点的变更如实填写,国资处根据报送的盘点单修改资产管理系统中的变更信息。
三、工作步骤
1. 自查阶段:自查阶段截止时间为:2019年 1月24 日。
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2019年固定资产账认真核对实物,查对标签、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及存放地点,准确填写资产状况(在用/闲置等),必要时对资产状况附说明(资产查询网址:http://211.86.135.43/19.asp)。核对后请部门责任人签字盖部门章于2019年1月24日下午5点前交至国资处,同时将相同的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2. 核查阶段:复查阶段截止时间为:2019年 2月 25 日。
国资处根据自查结果对资产情况采取全查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此部分工作需分阶段,分部门进行。
3. 总结阶段:国资处根据自查和核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报告,编制盘点差异表,并将盘点结果上报领导审批。
固定资产盘点是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单位年度考核资产管理部分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要重视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加强资产盘点的组织协调,指定专人配合盘点,确保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顺利完成。
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国有资产管理与设备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