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宣讲团深入开展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对谈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421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8年12月5日下午举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逸夫楼第二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科级以上干部
四、宣讲人
省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团成员、校党委书记陈国龙教授
五、会议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2.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党委宣传部 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