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参评范围
论文第一作者一般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每学院推荐论文数量至少1篇,但最多3篇。
6.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2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三、报送时间
各学院参评论文需经学院审核后集中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贾学彬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
四、论文评选
此次论文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并推荐优秀论文代表学校参加安徽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
五、相关说明
1.论文写作一经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院、部门。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4.凡报送的论文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学生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