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由于本次电费收取的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至2018年3月1日,时间跨度较长,加之去年夏天极热、冬天极寒,教职工用电量也较大,以致此次教职工电费缴纳较多。根据大家提出的疑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关于电能表使用年限问题。《JJG307—1988电能表计量检定规程》明确规定:“测量生活用电的单相电能表不得超过5年”。我校西区电表属于老式机械表,早已超过5年,后勤部门多次邀请供电公司给我们校对。供电公司认为,我校电表属于早该淘汰更换的表具,大部分电表计量不准,无法校对,建议更换。为此,学校2016年安排了“智能电表安装、线路改造”项目,对西区各楼宇电表进行更换。新的智能电表安装后,灵敏度高,计量更为精确,一些电器如空调在待机状态下(空调不开,但是空调插座未拔)也能计量,而老式机械电表则不行。
2.关于新电表质量问题。教职工如果认为新电表质量有问题,后勤管理处派人和教职工一起到市供电公司进行校对。如果新电表出现问题,立即更换,及时退还相应的电费。
3.关于离退休教职工的电费问题。由于离退休教职工工资不在学校,因此在学校校财务里没有体现。
4.关于电费查询问题。后勤管理处安排专人在西区水电服务中心值班(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欢迎查询。卡式电表遗留电费问题已经登记造册,即将退还。
欢迎各位教职工进行监督。
后勤管理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