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115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3月23日(周五)上午10: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学工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115号)
附件2: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学工部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