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期、地点:
2018年4月12日至13日,体育学院田径场(东区)。
二、参加单位及组别:
1.各二级学院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甲组)。
2.体育学院学生以年级为单位(乙组)。
3.教师及工作人员按照所属机构为单位报名(教工组)。
三、比赛项目:
1.甲组
男子: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5000m竞走、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标枪(竹)。
女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3000m 竞走、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垒球。
2. 乙组
男子: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5000m竞走、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110m栏、标枪(竹)。
女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3000m 竞走、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100m栏、标枪(竹)。
3.教工60岁以上年龄组(离退休):
抛沙袋、滚球入门、垒球投准、飞镖。
4.教工50—60岁年龄组
男子:定点投篮、垒球投准、足球射门、夹沙包、飞镖。
女子:踢毽子、垒球投准、夹沙包、飞镖。
5.教工35—49岁年龄组
男子:羽毛球掷远、自行车慢骑、篮球运球上篮、足球射门、铅球。
女子:排球垫球、垒球投远、自行车慢骑、一分钟跳绳、踢毽子。
6.教工35岁以下年龄组
男子:100m、200m、800m、跳高、跳远、铅球、标枪、4×100m接力、4×400m接力。
女子:100m、200m、400m、跳高、跳远、铅球、垒球、4×100m接力、4×400m接力。
四、报名资格及参加比赛办法:
1.凡本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2.每个单项限报三人;每人限报两个单项,另可兼报集体项目;集体项目(接力跑)每单位、每项只可报男、女各一队。
3.各单位于3月23日前将电子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发至[email protected],过期不予补报,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五、名次录取、计分办法:
1.甲组按成绩取前八名,报名人数为八人或不足八人的项目,则递减一名录取;如果某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比赛。
2.乙组按成绩取前六名;如果某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比赛。
3.教工组名次根据赛前报名参赛人数,各组按总人数的一定比例取进。
4.集体项目计分加倍。破校记录加9分,破省高校记录加18分。
5.甲、乙组各取团体前三名,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最新版本的《田径规则》。
2.凡有冒名顶替,一经核实,取消其录取资格,给予大会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七、注意事项:
1.参赛队员赛前出示有效证件,并确保号码布佩戴整齐,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2.对裁判判决有异议,需要申诉者,须提交有效书面说明,于赛后半小时内,递交总裁判长核实,否则申诉不予受理。
3.径赛项目于赛前20分钟在检录处点名,田赛项目与赛前30分钟在比赛场地点名,凡比赛开始时无故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论。
4.参赛选手的跑鞋必须使用塑胶场地专用钉。
5.各单位组织好学生,比赛期间严禁擅自离校,否则以旷课论处。
6.领取号码布时,各单位交押金100元,如有丢失,则按价赔偿。
7.如遇下雨顺延一周。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