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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2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要求,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18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做好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人选条件

我校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主要从科级及以上干部中选拔。具体选派帮扶村为萧县庄里乡城阳村(已出列),担任村第一书记(队长),轮换原城阳村第一书记黄永刚同志。

选派帮扶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2)政治素质好,“四个意识”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志于投身脱贫攻坚;(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能吃苦,甘于奉献;(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鼓励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尚未退休、身体状况好、积极性高的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到村帮扶。

二、选派方式和程序

选派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党委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

1.各单位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向广大干部职工讲清脱贫攻坚、驻村帮扶重大意义和选派帮扶干部的政策待遇,鼓励个人自愿报名。

2.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各单位凡有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研究推荐选派人选,并于2018225日上午1100前将上报人员的《驻村帮扶干部报名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人选名册》(各一式3份,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组织部邮箱),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逸夫楼613)

联系人:张彪,联系电话:2871018,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3.个人自愿报名。自愿报名人员可在本单位申请报名或直接到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逸夫楼613)报名。

4.党委组织部、工会共同审核把关。在各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党委组织部、工会共同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把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选出来,派下去。

5. 校党委审定把关。推荐选派的人选经校党委研究审定确定。

6.上报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学校将于2018225日报省委组织部。

第六批帮扶干部表现好且本人愿意继续驻村帮扶的,可以继续推荐。

三、选派帮扶干部职责任务

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含20174月选派的先期进入人员)任期至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选派帮扶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十项主要任务,按照省委选派工作目标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积极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选派第一书记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总抓手,认真履行“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职责任务,并在负责做好扶贫工作队自身管理的同时,带领扶贫工作队成员,突出抓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准掌握扶贫对象、制定扶贫脱贫计划、组织实施扶贫项目、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协调落实结对帮扶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扶贫工作队成员在第一书记带领下,协助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四、选派帮扶干部的管理和待遇

认真落实《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选派帮扶干部管理服务。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工会配合,校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管理,选派帮扶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选派帮扶干部在村工作期间,不承担帮扶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原则上吃住在村,坚持工作日在岗。严格选派帮扶干部考核奖惩,建立选派帮扶干部任职档案,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按要求召回,召回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对在村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符合条件的选派帮扶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职级。

选派帮扶干部在村任职期间保留原单位编制、职务和身份,享受原单位同级人员同等待遇,定编定岗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已经退休、自愿在村工作的选派帮扶干部,任职期间给予帮扶单位在岗同级人员经济待遇。省财政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安排1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选派帮扶干部任职期间,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和扶贫资金。选派干部以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驻村期间发生的差旅等费用,学校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原则上每月往返不超4次,一往一返计一次)

五、切实加强对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选派帮扶干部到贫困村任职,是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强农村基层组织、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的重要抓手,是培养锻炼党员干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选派帮扶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学校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选派帮扶工作政策,加大对选派村帮扶支持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帮扶工作,严把选派帮扶干部的选拔推荐关,确保选派干部的综合素质,把最优秀、年轻、有培养潜力的干部放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按照“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包保”原则,切实履行“扶力量、扶思路、扶政策、扶项目、扶动力、扶稳定脱贫能力”职责,关心支持选派帮扶干部在村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待遇,帮助解决后顾之忧,确保选派帮扶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选派帮扶干部考核情况纳入帮扶单位帮扶成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党建考核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附件:

1.驻村帮扶干部报名表

2.干部任免审批表

3.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人选名册

 

 

 

                               党委组织部  工会

    20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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