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根据全省“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交流座谈会精神及省纪委关于做好近期警示教育的有关要求,我校定于7月20日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7月20日(周六)上午9:00(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逸夫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校领导,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四、主要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及省委《通报》,学习李锦斌同志有关讲话,并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研讨。
五、会议要求: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并报办公室备案;会议期间,请将通讯设备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校办公室 组织部 纪委办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