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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近期,一些传销组织借助各类网络平台,将原先有形的传销活动引入到无地域限制的互联网空间,利用互联网以经营、创新创意、创业实习等幌子诱骗大学生参与传销;一些非法借贷机构利用在校大学生风险意识薄弱,打着“创业贷”“求职贷”“培训贷”等旗号诱骗在校学生借贷,使其落入“套路贷”陷阱。为切实保护在校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维护校园稳定,积极引导广大在校师生对传销和“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有效遏制传销和“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向校园渗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9〕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生网贷状况的实际情况,学生处联合保卫处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以“远离传销、从我做起” “拒绝校园贷,青春不透支”为主题的校园防范传销和“套路贷”“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工作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具体要求,以高校学生为重点,通过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 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 观、消费观,认清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切断非法组织向学校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套路贷“校园贷” 等违法犯罪活动进校园,严防在校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落入“套路贷“校园贷”陷阱,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生(含高职单招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9年9月至12月。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在校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学院要重点围绕“五个一”集中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普及禁止传销、 打击“套路贷“校园贷”的法律法规,揭露传销、“套路贷“校园贷”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宣传打击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形势及取得的成果,教育、防止学生群体被诱骗参与传销、非法借贷等活动,有效提高自觉识别、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意识和能力。

1、组织一支志愿者队伍。鼓励学生自愿成立“反传销、反套路”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宣誓、签名、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一些院系的专业特点和学生专长,鼓励学生绘制、创作相关的宣传品,排演相关的文艺作品。

2、上一节专题教育课。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思想政治、形势与政策教学及学生军训、就业教育中融入反传销、反“套路贷”的内容,向学生宣传国家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法律法规,让学生了解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认识参与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了解防范的基本知识。

3、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或研讨会。可邀请市场监管、公安、金融等部门专业人员参与,通过班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宣传防范和打击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等法律、法规,将专业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4、开展一次校园专题宣传。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校园广播校报校刊、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营造抵制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浓厚氛围。

5、观看一次视频教育片。各学院要安排学生集中观看一次打击传销微电影——《传销笔记》《一念之差》和“套路贷“校园”微电影——《黑洞》《柳暗》(微电影视频均可在安徽教育网 “学生安全”专栏下载),帮助广大学生认清传销、“套路贷“校园贷”违法犯罪的欺诈性和严重危害,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二)加强校园管理,防止传销和“套路贷“校园贷”向学生渗透

坚持把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学校稳定等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科学统筹安排,严格落实职责。

1、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讲座和报告会以及校内传媒、校内广告等的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任何传销组织、非法 借贷平台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蛊惑及诱骗等活动;加强对学生从事校外勤工助学的教育引导,严格审查外来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

2、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教育、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注重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3、针对节假日以及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联系工作等重点时段,突出传销“套路贷“校园贷”活动重点整治城市和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加强对外出实习学生、毕业班学生、请假休学学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三)配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查办案件,严厉惩处诱骗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及各学院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诱骗学生参与传销“套路贷“校园贷”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在校学生参与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线索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置。

坚持以教育为本,做好受骗学生和被传销组织控制学生的解救工作,做好身陷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深刻认识传销活动、非法借贷平台向学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及当前传销活动、非法借贷平台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 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好此项活动。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当前校园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风险防患的危害性,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活动覆盖所有学生,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学院要把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防止传销组织、非法借贷平台通过QQ群、微信群等向校园渗透。密切关注学生生活、思想动态,以班为单位,逐一了解班级学生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状况,全面掌握班级学生参与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实际情况。发现学生有参与传销的苗头,及时教育阻止。发现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发现学生有不符合其经济实力的开支、频繁向同学朋友借钱等不合常理的经济活动要及时从外围了解情况。发现学生参与“套路贷”“校园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反映。

(三)精准资助,关注诉求。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校形成的“奖助勤贷减免补”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强化政策落实落细,畅通学生资助渠道,努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生活费等保障需求,精准资助,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各学院要畅通学生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学生反映的传销、“套路贷”“校园贷”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依法、理性维权。加强对陷入传销、“套路贷”“校园贷”陷阱学生的心理疏导,帮其渡过难关。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在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情况沟通和交流,做到上下、左右情报畅通,信息共享。各学院要及时报告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群策群力,共同解决。要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摸排的学生网贷情况报告电子文档以及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的图文资料电子文档提交学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生处   保卫处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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