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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春节将至,为减轻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不利影响,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绿色环保的春节。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大气办印发<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的函》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身边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响应倡议,积极劝阻在禁燃禁放时段和地段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请广大师生员工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的节庆方式,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春佳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学院、各部门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向师生员工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加强监督检查。春节期间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

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尚,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美好校园。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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