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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疫情期间汴河路校区各小区居住人员及出租出借户进行管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1 浏览次数:

 

汴河路校区各小区住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现春节假期已结束,部分在宿州市外度假的居住在学校汴河路校区各小区教职工及其家属将陆续返校,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程、复工、返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5号)精神,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封闭式管理的通告》(第八号)和《全市范围内实行“十项从严”管控措施通告》(第十号)要求,结合学校领导干部包保汴河路校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对疫情期间汴河路校区各小区居住人员及出租(借)户进一步加强管理,具体如下:

一、已居住在汴河路校区各小区住户人员

1、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坚决杜绝串门聊天、聚集聚会,“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2、因生活需要出入校园要自觉携带出入证,接受门卫人员问询、登记及体温测量方可出入。

3、在市内相关单位工作的校内居住人员出入校园凭借单位证明、有效证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问询、登记及体温测量后方可出入。

4、住在汴河路校区各小区住户家中有老人等特殊人员急需亲戚入校护理(护理人员限1人,须为常住宿州市区人员),住户可向本楼宇包保小组组长申请(各包保小组联系人见附件1),同意后,到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签署“校外人员入校或返校人员回校居住承诺书”(见附件2),并开具出入校证明后方可(联系人:张海洋,13855779078)。

5、各住户非必要情况一律不得外出,若外出,务必佩戴口罩。严禁各住户带领非本小区居住人员进入校内。

6、已居住在汴河路校区各小区住户人员,尤其是近期返校人员,每天要仔细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及时向本楼宇包保小组汇报,包保小组填写《校内住户发热(咳嗽)等症状登记表》(见附件3)上报学校,由学校上报所在社区及市、区包保组。(上报联系人:马庆功,电话(13956888563),邮箱:[email protected]邮箱。)

对出现瞒报或在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从严处理。

二、拟返回汴河路校区各小区居住人员

1、按照《全市范围内实行“十项从严”管控措施通告》(第十号)要求,凡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一律不准返校。在宿州市外探亲的居住在学校汴河路校区各小区的教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返校,应提前联系本楼宇包保小组组长,同意后,告知具体到校时间,由包保小组成员到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协助代领“出入证”,并开具出入校证明。进校后,出入校证明由门卫收回,然后在包保小组成员带领下直接到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签署“校外人员入校或返校人员回校居住承诺书”,见附件2),联系人:张海洋,13855779078)。回家后,返校人员当天务必填好《市外人员返校登记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同时配合后勤管理处做好每日观察信息记录。

2、住户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到家后,要居家观察14天,不能外出;要坚决杜绝走亲访友、串门聊天、聚集聚会。

3、住户到家后,每天要仔细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并自行做好每日观察信息记录。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及时向本楼宇包保小组汇报,包保小组填写《校内住户发热(咳嗽)等症状登记表》(见附件3)并上报学校,由学校上报所在社区及市、区包保组。(上报联系人:马庆功,电话(13956888563),邮箱:[email protected]邮箱。)

对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不报或瞒报住户,按规定,追究其责任,从严处理。

三、汴河路校区各小区出租出借户

1、各单位务必仔细排查,并通知到汴河路校区有房屋出租(借)的教职工(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务必2月11日17:00前填写出租(借)与承租承借房屋信息表(附件5),并将信息表发送至校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房产科(联系人:王伟 18805571657,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第一时间将学校及社区相关防疫政策传达至承租(借)人员。

2、从严落实出租(借)户主体责任,出租(借)户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出租(借)户必须做好外地未返回宿州承租(借)人的劝阻工作,确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确告知近期不要返回。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校,需要出租(借)户提前告知楼宇包保小组组长,同意后,告知具体到校时间,由包保小组成员到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协助代领“出入证”,并开具出入校证明。进校后,出入校证明由门卫收回,承租(借)双方在包保小组成员带领下直接到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签署“出租出借与承租承借房屋承诺书”(附件6),(联系人:张海洋,13855779078)。承租(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承租(借)户每天要仔细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并自行做好每日观察信息记录。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及时向出租户和本楼宇包保小组汇报,包保小组填写《校内住户发热(咳嗽)等症状登记表》(见附件3)并上报学校,由学校上报所在社区及市、区包保组。(上报联系人:马庆功,电话(13956888563),邮箱:[email protected]邮箱。)、

3、对已经返校的承租(借)户,出租(借)户有责任告知承租(借)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走亲访友、串门聊天、聚集聚会;因生活需要出入校园要自觉携带出入证,接受门卫人员问询、登记及体温测量,对在市内相关单位工作的承租(借)户出入校园凭借单位证明、有效证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问询、登记及体温测量后方可出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及时向本楼宇包保小组汇报,包保小组填写《校内住户发热(咳嗽)等症状登记表》(见附件3)并上报学校,由学校上报所在社区及市、区包保组。

4、对不配合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不配合学校做好防疫工作的承租(借)户,学校停止对其发放“出入证”,并对出租(借)户进行问责;对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不报或瞒报的出租(借)户、承租(借)户,如因报告不及时导致出租(借)房屋发生疫情或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房屋出租(借)人的责任。

以上公告请各党总支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校纪委、组织部在疫情防控中将加强监督检查,凡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执行。

 

正规det365登录网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0日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教育园区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邮编:234000    电话(传真):0557-2871003(工作时间);0557-2875008(非工作时间)    招生咨询:0557-287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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