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是实行科学管理与决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范围广,涉及单位多,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重视统计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解决统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依法规范统计行为
各单位统计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漏报、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要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经办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与部门统计台账一并上报;要保持报表中各数据的严肃性和一致性,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请各相关部门做好数据存档工作,统计数据需要永久保存,统计台账需要保留五年以上。
三、注意事项
为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教育部建设了教育事业统计线上平台,报表发生较大变化,指标解释有较大调整。填报人员根据任务分解,认真阅读指标解释,按照要求准确填报数据,注意表格内部的逻辑关系及关联表格间的逻辑关系。
四、确保数据及时报送
为规范我校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结合我校实际,对统计任务进行了分解。请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解及时做好统计工作,填写教育统计填报人员信息表,于9月14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逸夫楼502办公室。
统计数据时注意对应的指标解释(见教育统计培训材料)于9月30日前将纸质报表(签字盖章)和电子数据报送至逸夫楼A502室解玮玮老师处,以便统一汇总后上报,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2875275,统计QQ群:175095773。
附件:1.教育统计任务分解表
2.教育统计培训材料
3.教育统计填报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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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