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
定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召开我院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3月21日 (星期二)下午 2:30
二、会议地点:逸夫楼第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院领导,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主要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
2.中共中央相关文件精神;
3.省委相关会议精神。
五、相关要求:
1.请佩戴口罩,提前10分钟入场签到,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请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宣传部备案。
2.严肃会场纪律,手机一律调至静音状态或关闭。
宣传部、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