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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做好我院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依托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申报注意事项和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基础研究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应对科研范式变革,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时期科学基金系统性改革,在着力抓好“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项核心改革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三个建设,完善六个机制,强化两个重点,优化七方面资助管理,积极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

、积极组织,重点动员

1.组织学习。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专门组织本单位申请人认真学习《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依托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2.确保申报数量。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确保有一定的项目申报数量。自然科学和交叉学科领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学科带头人、各级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副教授、教授、博士应当积极申报,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自然科学领域内博士必须申报青年项目;积极鼓励往年未申报成功、并且2021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继续申报;其他目前尚未承担国家两类基金课题等符合申报条件者,无特殊原因均应主持或参与申报

、逐级预审,提高质量

1.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要积极督促教师多学、多听、多看、多请教,进一步组织好内部研究活动,以利于进一步完善申报书内容。要充分发挥各学科带头人、各级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验的人员的“传帮带”作用保证申报项目质量

2.各相关单位要在寒假期间加强与国内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的联系,争取他们的指导、支持和帮助,邀请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指导,并于2021年310日前申请书初稿和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申报统计表”见《关于启动我院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info/1072/45400.htm通知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A420,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3.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初稿学院将有针对性地邀请校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给予指导,请各单位按照《正规det365登录网站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方案》(见《关于启动我院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info/1072/45400.htm通知附件)的时间节点及本通知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和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所有申报材料须经二级学院审核。请项目负责人所属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对每个申报项目的题目及内容的意识形态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校内申报材料在线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1517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请二级学院和申报人注意时间节点,按时审核、提交申报材料。

五、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变动较大,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尤其是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推出的11条改革举措(详见《指南》)。同时申请人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实施分类评审

2020年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试点分类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试点范围。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理由。

2)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原有的代码体系更新优化,取消所有3级代码(6位)并对原有2级代码(4位)进行调整。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请仔细阅读指南相关内容。

3)推进经费管理改革

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经费使用“包干制”基础上,2021年度,基金委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深入推进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个方面相互支撑、有机融合、标本兼治的科学基金学风建设体系,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

2.申请人请2021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已有系统账号的请仍采用原有账号密码登陆系统,请各单位统计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姓名、邮箱及职称等信息,并于20211月31日前汇总后统一发送szxykyc@163.com,届时科技处将统一开通待激活账号,申报人进入个人邮箱激活账号后即可登录系统填报。逾期科技处不再受理账号激活。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项目申请涉及合作研究的,应当签订合作研究意向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填写代表性研究成果时,应在论文作者姓名后注明第一/通讯作者情况,所有共同第一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通讯作者及共同通讯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请申请人重视书写规范性,不要遗漏或错标。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6.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因全部项目和个人成果搜集均采用在线方式,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个人成果收集建议提前准备,不影响申报书生成,申报后期国家基金委服务器访问量较大,会影响到申报书生成速度。所以建议申请人提前填报和生成申报书。

联系人:张冰秋

联系电话:2875683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

2.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依托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通知》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统计表(预申报)(见《关于启动我院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info/1072/45400.htm通知附件)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号申请信息统计表

9.关于启动我院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info/1072/45400.htm

科技处

202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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