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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年度工作安排,安徽省科技厅决定启动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1〕3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办法》相关规定。

1、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所有申报项目不限定依托单位申报指标。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2项,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项目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杰青项目、优青项目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提交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

3、请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认真对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提出项目申请。2021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四、院内申报有关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通过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开展,请申请人按通知要求注册并开展申报工作。

2.优青项目面向省属依托单位,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含杰青项目申请),提出申请计数。杰青项目面向全省依托单位,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提出申请计数。

3.、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应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

6.请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形式、申请书内容的质量和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负责汇总报送科研处。不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四、院内申报和提交材料时间安排

院内申报和提交材料时间安排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2021年10月21日,申请人完成系统申报、提交,并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交二级学院审核。请各二级学院10月21日当日集中将本单位审核汇总后的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的纸质材料(此时为草稿版,一式1份、含电子版)及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逸夫楼A420),电子版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第二阶段:2021年10月22日—10月26日,科研处负责对我院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公示。对审核通过并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在申报系统进行提交确认。由申请人再次下载打印书面材料A4幅)一式2份(此时为带水印码的正式版)提交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10月26日当日集中将本单位汇总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逸夫楼A420)。

项目系统从2021年10月8日起开放申报填写,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

联系人:张冰秋 联系电话:287102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息系统咨询电话:400-161-6289、0551-62654951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1〕358号)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583091.html

2.《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http://kjt.ah.gov.cn/public/21671/119455471.html

3.《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科资〔2021〕10号)http://kjt.ah.gov.cn/public/21671/120446141.html

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优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等科研资金管理的通知http://kjt.ah.gov.cn/public/21671/110136831.html

5.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系统使用说明请查看系统页面下方的“帮助信息”栏目

6. 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7.申报书模板(参考,以申报系统为准)

科研处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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