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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语言文化交流合作,更好地服务安徽省教育对外开放,推动徽学与中国传统文化走出去,安徽省教育厅计划开展安徽省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题指南

语言、文化传播与软实力提升关系研究

受众视角下的国际传播效果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中安徽地域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走出去及传播策略研究

安徽省中外语言交流合作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研究中国概况(多语种版本教材)

国际中文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及教材开发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创新教学策略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评估和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国别和区域研究

国际中文教育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建设研究

安徽省国际中文教育“中文+职业技能”教育模式探索

二、申请人资格和研究期限

(一)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或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经历。

(二)申请人同年度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课题的申请。

(三)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选题指南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依据研究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五)资助额度和完成时限:课题资助经费一般每项不超过2万元。课题须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确有需要,可适当延长。

三、其他说明

(一)成果形式一般为著作、教材、论文或研究报告。此外,课题负责人需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成果要报;成果均须注明“受安徽省教育厅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资助”字样。

(二)研究内容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课题;不得以与其他各级各类研究结项材料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结项材料。

(三)通过评审正式批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立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课题负责人须提交立项回执,逾期未提交的取消立项。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出终止课题研究的决定:课题研究完成后不按规定进行鉴定结项或不提交研究成果的,课题研究逾期未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的,未认真执行研究计划导致无法结项的。凡被终止实施的课题,由责任单位追回已拨付全部或部分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本类课题。

四、申请时间与材料要求

校内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上午11点,逾期不再接收

课题负责人通过所在单位申报课题,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

10月9日上午11点前,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书》纸质版材料一式8份、《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通知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张冰秋、王钰  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2.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9月9日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教育园区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邮编:234000    电话(传真):0557-2871003(工作时间);0557-2875008(非工作时间)    招生咨询:0557-287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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