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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开展正规det365登录网站2023年省教育厅和校级各类科研项目中检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结项率,提升科研成果质量和水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规定,现对我院已到结项期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校级各类科研项目开展结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并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检和结项范围

(一)项目中检范围

1.范围:获批立项的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包括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杰青、优青、重大、重点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杰青、优青、重大、重点项目)。获批立项的2022年度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2.内容:项目中期检查表(报告书)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办法:项目负责人登录正规det365登录网站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86.128.92/)完成中期检查材料网上填报,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检查表(报告书)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

(二)项目结项范围

1.已到结项期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2.本次科研处只提供按照申报通知或者项目申请书研究计划和进度应在2023年正常办理结项的科研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其他应结项但未结项的科研项目(含申请延期后已经到期的科研项目)名单不再提供,请项目负责人主动提交结项材料参加结项。

二、项目结项办法

1.本次结项采用个人网上填报上传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首次申请结项的,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正规det365登录网站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结项信息,并上传结项报告书、成果电子版、论文检索报告等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并完成网上提交(各类项目结项报告书模板请见附件)。2022年度及之前在系统提交结项材料未通过结项评审的,请二级学院将结项申请退回至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补充完善结项材料后,本次重新提交结项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已经上交的纸质版材料原则上不退回。

所有本次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均须要打印纸质结项材料装订成册,并报送所在二级学院。各学院分别对本单位网上及纸质结项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2.所有结项材料经费决算部分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集中审核时间为12月11日—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为提高审核效率,避免排队,请各二级学院提前与财务处工作人员联系预约审核时间。

3.纸质结项材料装订要求:各类科研项目结项材料应包括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批复文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表)、成果复印件(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文检索报告、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等,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印制并胶装),具体封面格式和装订顺序请查看本通知附件“科研项目结项材料装订顺序及封面格式”。

4.网上结项申请和所在单位审核流程请查阅附件中相关说明。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所在单位审核(校级科研平台开放课题项目结项报告和延期申请还需项目所属平台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审定。延期结题时间一般为半年,最长不得超过1年,延期超过1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各类科研项目中检材料、结项报告书、延期申请、一览表等材料请在通知附件中下载。

3.各类科研项目结项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相应项目申报通知或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申报通知或管理办法中未有明确要求的请按照申请书承诺执行;所有结项成果完成单位须为正规det365登录网站,并须标注项目编号。

结项成果中,除申报书中对预期成果有特殊说明外,论文和著作须已经公开发表见刊或出版;

结项成果中论文均需附加盖检索单位公章的论文检索报告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相应类别;

结项成果中须有一项成果为项目主持人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论文第一作者均为我校教师指导的学生(我校在读本科生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时,仅认可我校教师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作者均为我校教师时,只能一人作为结项成果使用;如有共同第一作者,仅认可排序第一的第一作者。

基地项目结项时,按照最新基地申报通知执行。

仅项目组成员成果中标注项目编号的,可以作为本项目结项成果使用。

4.本次结项材料集中提交和现场审核的时间为12月11日-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请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提前完成对本单位网上系统及纸质材料的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延期申请、结项材料、材料提交情况一览表等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在集中提交和现场审核阶段统一报送至科研处A420办公室。

请各二级学院在集中提交阶段提前与科研处工作人员联系时间事宜,以便高效完成现场审核。

5.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具体评审流程将在评审前制定。

6.凡已到结项期而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钰(科研处)陈潇(财务处)

联系电话:2875683(科研处)2875905(财务处)

邮箱:[email protected](科研处)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模板

2.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模板

3.正规det365登录网站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

4.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省教育厅项目和校级各类项目)

5.科研项目结项材料装订顺序及封面格式

6.正规det365登录网站科研项目结项材料提交情况一览表(模板)

7.正规det365登录网站科研项目延期材料提交情况一览表(模板)

8.按照项目申请书研究计划和进度应在2023年正常办理结项的科研项目名单

9.中期检查项目清单与中期检查相关表格

10.网上结项申请和所在单位审核流程

科研处

2023年11月28日

  • 附件【通知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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