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28号),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把申报通知给予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资助类别、资助额度和申报条件等请详见附件中的申报通知,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办法
此专项课题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5年1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5日前,申请人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申报和打印,各相关单位完成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填写申报汇总表,并集中报送至科技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清单1份,以上材料均含电子版。
(2)2015年3月6日-10日,科技处对申请评审书进行形式审查及网络审核。
(3)2015年3月11日-20日,科技处完成纸质申请评审书复核、签章、报送工作。
三、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申请材料应和网上填报内容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2.本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5.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