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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及2020 -2022年项目库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8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2022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19﹞331号)及《正规det365登录网站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现启动2020年度校内预算及2020-2022年项目库编制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学校发展大局,紧扣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学校内涵式发展,持续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整合财力资源,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支出;勤俭办学,节约成本,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二、预算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各部门结合实际,科学论证、按需编制,避免求大、求多,不计成本。在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范围内申报预算。

三、2020年校内预算项目结构分类

收入预算项目分类如下:

  

 

支出预算项目分类如下:

 

 

 

四、预算编制内容

(一)2020年度收入预算编制

1.财政补助收入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2.非税收入按业务类别由以下相关部门负责编制:

1)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2)成人教育学费收入和继续教育培训收入等,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编制。

3)各类留学生学费收入,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编制。

4)各类创收、培训、等级考试等业务收入,由负责组织该项业务的相关单位编制。

5)资产出租、出借等有偿使用收入及资产报废处置收入由国资处编制。

3.其他收入由以下相关部门负责编制:

1)科研事业收入由科技处负责编制。

2)其它收入由财务处商同其他相关部门编制。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经费

1)财务处负责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的具体填报工作。

2)人事处负责编制2020年各项工资、奖励、补助经费的预算。

3)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2020年在校学生人数及测算依据。包括普通本(专)科学生人数、成人教育学生人数、留学生人数。

4)校工会负责教职工工会经费预算的编制;

5)学生处负责各项学生奖助学金、贫困生资助经费预算的编制。

2.定额公用经费

定额公用经费分为日常工作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公共运转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劳务费。

1)日常工作经费

指各单位或部门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开展的日常工作经费。包括各单位办公费、差旅费、教学部门的日常工作经费、非教学部门的日常工作经费。

编制要求:

教学部门日常工作经费由财务处商教务处、科技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统一编制相关定额标准。

非教学部门日常工作经费2019年校内预算项目为参考,由各部门自行申报。属于日常工作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均应纳入日常工作经费,日常工作经费应以部门近三年支出平均数作申报上限,各部门应对日常工作经费按经济分类科目进行细化。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预算表(见附件5)

2)专项工作经费

指在预算年度内由相关部门承担的专项业务或受学校委托开展专项任务所需的工作经费,该专项业务或专项任务不具有延续性,经费投入具有一次性投入、专款专用、结余收回的特点。专项工作经费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项目的论证及预算的编制。

申报材料包括:①立项申请报告(附件3)②项目预算表(附件5),③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6),相关文件依据

专项工作经费中确需购置专用设备、软件系统或安排工程、外包服务的,应在项目申报材料及预算中列明具体品目、数量、单价及主要参数(若涉及工程、服务采购的,还需在预算中列出工程或服务内容)等。待预算批复后,属于财政资金并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由国资处安排列入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财政资金或符合非政府采购规定的,由国资处安排列入2020年非政府采购计划。

3)公共运转经费

指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公用经费,包括: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绿化卫生维持费、零星维修费、其他公共运转经费等。公共运转经费由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测算后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预算表(附件5)。

4)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根据上级部门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从严从紧控制的要求,原则上维持2019年预算标准。

公务用车维持费由办公室统筹编制。

公务接待费由办公室统筹编制。

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筹编制。

会议费由举办(承办)的相关部门按照《正规det365登录网站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报送2020年会议计划及经费预算表(附件5)。

5)劳务费

劳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讲座费、审稿费、评审费、翻译费、测评费、裁判费、监考及考务费、出卷及阅卷费等。劳务费由用工部门向人事处申报预算,人事处应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劳务费实行总量控制,除党费返还、科研项目及人事处审核备案的劳务费外,其他预算项目内一律不得开支劳务费。

申报资料:劳务费预算申报表(附件5)

(三)2020年项目支出申报及论证工作

各归口管理部门即日起需开展2020年专项项目支出的申报及论证工作。需论证的项目及归口职能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1、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1)通用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采用总额控制(以2019年预算数为标准),各部门自行向国资处报送采购需求(列明采购品目的数量、单价)及预算表,由国资处集中安排项目论证会,依据配置标准及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2)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实验室新建项目、实验室改建项目(主要是指场地改造)、实验室更新项目(主要是仪器设备更新)、实验室更新改建项目(包括场地改造、仪器设备更新)。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程序包括:

第一步,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教学实验室)或科技处(科研平台实验室)提出立项申请报告。阐明项目的建设原因、用途、内容、目标等,并组织编制预算表(设备购置、工程改造等具体预算数)及项目绩效目标表(明确建设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

第二步,教务处或科技处组织项目建设必要性及绩效论证。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现有实验室规模、类型及利用效果、新建实验室对教学工作及质量提升的贡献度、新建实验室与现有实验室在功能上是否重合,以及绩效指标是否合理、清晰、可衡量等方面组织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教务处或科技处应根据论证意见,对所有项目按轻重缓急、综合绩效等标准进行排序,并将论证结果及排序后的项目移交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

第三步,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建设可执行性及合理性论证。国资处、后勤管理处和基建处三方对已排序的项目通过适当方式,细化具体工作活动及实施内容,对项目是否细化为一定数量和标准的商品和劳务,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具体,每项具体工作活动或实施内容是否合理可行,以及采购参数、工程实施内容、实施条件、采购方式等组织二次论证,并生成最终排序结果。

第四步,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最终排序结果,在学校下达的控制数范围内选择项目,落选项目择优列入项目储备库。

已选项目涉及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的,由国资处申报列入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涉及修缮、改造工程的经三方论证后,由后勤处和基建处按职责具体实施。

2020年中央财政建设规划中安排的一流学科建设等项目的论证参照上述程序。

3)后勤保障项目。包括学生公寓设施采购项目、公共教学资源采购项目等,由使用部门向后勤管理处或后勤管理处单独提出需求并开展项目论证,在学校下达的控制数范围内选择项目组织申报。

4)基建及修缮项目。包括基建工程、校园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修缮、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根据基建工程合同条款、完工进度等安排预算年度经费,对于大型修缮、改扩建工程需按学校发展规划及学校会议决议、由基建处开展项目论证,在学校下达的控制数范围内选择项目组织申报。

5)信息网络建设项目。包括学校信息网络建设、各部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等,由使用部门向办公室或办公室单独提出需求并开展项目,在学校下达的控制数范围内选择项目组织申报。

6)图书期刊及电子资源项目。包括图书、期刊、电子资源数据库等项目,由使用部门向图书馆或图书馆单独提出需求并开展项目论证,在学校下达的控制数范围内选择项目组织申报。

7)校园监控、消防项目。包括全校监控系统、消防、安全保障项目,由使用部门向保卫处或保卫处单独提出需求并开展项目论证,在学校下达的控制数范围内选择项目组织申报。

8)其他办学条件保障项目。指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办学条件保障项目,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并开展项目论证,在学校下达的控制数范围内选择项目组织申报。

申报材料:立项申请报告(附件4)、项目预算表(附件5)、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6)、项目论证表(附件7)

2、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项目

包括质量工程、学科及技能竞赛、教学能力提升、教学业绩奖励等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织项目论证、年度预算及绩效目标的申报。

申报材料:项目预算表(附件5)、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6)

3、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包括纵向科研、横向科研、科研团队、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科技立项及成果奖励等项目,由科技处牵头组织项目论证、年度预算及绩效目标的申报。

申报材料:项目预算表(附件5)、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6)

4、教师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包括师资队伍培训和交流、人才引进、博士学位培养、教师应用能力培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及骨干选拔、人才基金等人才项目,由人事处牵头组织项目论证、年度预算及绩效目标的申报。

申报材料:项目预算表(附件5)、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6)

5、其他项目

包括省财政单独下达的思政、扶贫、科技等专项经费,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及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报送预算核拨依据、预算分配表、经费使用说明等材料。

五、编制2020-2022年项目库

各归口管理部门开展2020-2022年预算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作,提前启动项目申请、组织论证等工作。经专家评审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将作为2020年及今后安排项目预算的主要依据。

六、项目编制部门及报送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

七、申报截止时间:

9月15日:收入预算及基本支出申报。

9月30日:项目支出及2020年-2022年项目库申报(由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后统一申报,不单独申报)

相关附件:

1、2020年项目编制部门及编制要求一览表

2、收入预算表

3、立项申请报告(专项工作经费适用)

4、立项申请报告(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适用)

5、项目预算表

6、项目绩效目标表

7、项目论证表

8、2020-2022年项目库项目汇总表

9、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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